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起步于1999年,當時為化解銀行體系積累的巨大不良資產風險,由財政部出資成立了信達、華融、長城、東方四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,對口分別接管來自工、農、中、建4大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。
2012年地方AMC登上歷史舞臺。目前國內AMC行業呈現“5+2+AIC+N”的多元化格局模式。
多元化格局模式中“5”是指5家AMC,包括信達資產管理公司、東方資產管理公司、長城資產管理公司、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四大資產管理公司以及銀河資產管理公司?!?”是指每省兩家地方性AMC。
此外,“AIC”是指國有五大行工商銀行、農業銀行、中國銀行、建設銀行、交通銀行設立的金融資產投資公司,通過債轉股化解不良資產,承擔化解重大金融風險作用。
最后,AMC行業格局模式中的“N”包括在境內從事不良資產業務的外資系國際金融機構,以及作為二級市場參與主體且未經銀保監會批復的非持牌AMC。
此次AMC進場,關注的是項目并購及相關金融中介服務,這意味著將風險資產處置關口前移,實現如下作用:
AMC入場后,可以成為單一友好債權人,“處置為主、微利為輔”思路下,可穩住資產價格,協商債權人打折,打破并購僵局之余,起到穩定器的作用。
簡而言之,AMC可更好地協調上下游、買賣家和資源,加快項目流動性,保障交付,穩住居民購房信心。